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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养基类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10 16:31:48  阅读:

 
                                国食药监械[2008]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培养基类产品进行了分类界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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