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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严管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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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10-13 11:42:46 阅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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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副省长谢茹在近日召开的全省新农合大病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门诊统筹主要是保障基本医疗,不得将预防保健等应由政府另行安排经费的公共卫生项目列入报销范围,门诊统筹基金不得下放乡镇管理。
据了解,江西省从2006年开始实行统一“门诊家庭账户直接减免+住院可报费用按比例补偿+门诊大病(慢性病)补偿”模式,今年在14个县(市、区)开展取消家庭账户、进行门诊统筹的试点工作。
谢茹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稳妥地扩大试点面,坚持门诊统筹主要保障基本医疗,普通门诊统筹与慢性病门诊统筹同步推进,门诊统筹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在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费用的补偿。总基金的20%左右用作门诊统筹基金,不得另提风险金。统筹基金由县级经办机构统一管理。要坚持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一般不设起付线,可设次均门诊封顶线或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参合农民在参合所在地的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直接享受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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