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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子物流基本分析
医药电子商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药品电子商务是指药品生产者、经营者或使用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以电子数据信息交换的方式进行并完成各种商务活动和相关的服务活动。”
与传统商业流通渠道相比,医药电子商务实现了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三流合一,是低费用高效率的商业通道。以网上招投标为例:整个过程表现为“人机对话”,供需双方不见面,招标、投标信息、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均在网上公布,并从专家组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按照首先是质量,其次是价格的原则进行评标议价。这样,交易过程在完全透明和有效监控下进行,不仅省却了大量事务性的工作,提高了效率,而且最大限度地避免购销双方私下交易带来的不正之风,消除不良购销成本,最终把药价里虚高的水分挤出来,让利于消费者。
目前颇受推崇的网上药品招标活动,按照国家现有的提法,即经过投标、评标,确定哪些企业中标,然后买方和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就是到中标合同签订截止,这个交易过程就结束了。也就是说,谈价格(在网上)是公开的,实际采购(在网下)仍然是不公开的,仅仅在信息流的电子商务化方面做了部分工作,与资金流、物流的电子商务化尚未统一起来。
真正意义上的医药电子商务是以电子平台提供商为桥梁,建立医药生产企业---物流---医院(药房、药库)直接联系的模式,实现信息、物品、资金的完全统一。从而,医院要买什么药,从哪个厂家买的,按什么价格买的,买了多少,均一目了然。这样,由多渠道,多环节,“人人接触”,决策分散化,转变为单一渠道,单一环节,“人机对话”,决策集中化,既可以反腐纠风,杜绝回扣,降低药品的人为成本,可以缩减中间环节,降低药品的流通成本,可以使药品的购进便捷、快捷,可以降低药品的库存率,提高资金的周转率,还可以为决策提供有益的数据。 从药品购销过程来看,与物流、资金流相比,信息流是更为关键的一环,因为要实现医药体制改革所要求的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原则,其交易过程的参与者就必须掌握完善的信息并具备信息处理能力。所以,我们现阶段药品交易信息流的部分电子商务化,对医药电子商务来说是迈出了一小步,对建立新的药品流通格局、新的药品流通方式来说却是迈出了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