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经营品种申报细则
国产药品(填表一):
一.合法生产和经营药品的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若生产企业和供应商不是同一企业,则需两家的证照但仅需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书;若有更名,需提供药监局的更名文件或变更记录)。
二.若为首次供应商,需填《首次供货企业情况登记表》一张。
三.生产批文复印件:包括新药证书、商品名的批文、非处方药登记表等。
四.质量标准(已成册出版的质量标准注明出处即可)和批文的附件说明书复印件。
五.药检报告书复印件:生物制品需提供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药检报告书,其他药品提供与样品同批号的由生产企业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书。
六.GMP认证企业需提供GMP证书。
七.包装与标识:样品(用于审核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规范)。
八.物价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第一、第二项须加盖企业公章,第三至第六项需加盖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章,法人委托书中须写明销售员身份证号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进口药品(填表二):
一. 供应商的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若有更名,需提供药监局的更名文件或变更记录)。
二. 若为首次供应商,需填《首次供货企业情况登记表》一张。
三. 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四. 口岸药检报告书复印件。
五. 样品(用于审核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规范)和包装、标签、说明书的复印件。
六. 物价证明材料。
注:上述资料第一、第二项须加盖企业公章,第三、第四项须加盖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章,法人委托书中须写明销售员身份证号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医疗器械(填表五):
一.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若生产企业和供应商不是同一企业,则需两家的证照但仅需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书;若有更名,需提供药监局的更名文件或变更记录)。
二. 若为首次供应商,需填《首次供货企业情况登记表》一张。
三. 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若为一次性医疗用品还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 质量标准复印件。
五. 有效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六. 产品说明书。
七. 物价证明材料。
八. 若有计量要求,需提供计量许可证复印件。
九. 若有毒性控制要求,需提供化学品毒性评审登记表。
注:上述资料第一、第二项须加盖企业公章,第三至第五项须加盖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章,法人委托书中须写明销售员身份证号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中草药(填表六):
一. 合法生产和经营药品的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若生产企业和供应商不是同一企业,则需两家的证照但仅需供应商的法人委托书;若有更名,需提供药监局的更名文件或变更记录)。
二. 若为首次供应商,需填《首次供货企业情况登记表》一张。
三. 生产批文复印件。
四. 质量标准(已成册出版的质量标准注明出处即可)复印件。
五. 生产企业质检机构出具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第一、第二项须加盖企业公章,第三至第五项须加盖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章,法人委托书中须写明销售员身份证号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上述所需资料请供应商均用A4纸复印,相关制度、细则、规程和表式均在我司的网站上 “供应商服务”栏目中公布,敬请浏览和下载。
2007.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