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A) 《首营品种申报流程图》的说明
1.首营品种承接部门:配置储运总部和各分子公司。
2.首营品种需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公司质量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管理,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提供各类申报材料(附国产、进口药品、兽药、器械等商品申报所需资料一览表),同时需提供厂方联系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3.公司配置储运总部由所属业务部室负责新品引进工作;各分子公司由库存管理员负责新品引进工作,质量经理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对,经分子公司经理同意签字后送配置储运总部首营品种管理员处。
4.配置储运总部首营品种管理员需对已经上报的首营品种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如材料不齐,在1个工作日内退回原经办人),在确认无误后送配置储运总部库存管理员处,由库存管理员对申报品种的价格、政策及同类品种作出书面比较后归还给首营品种管理员,然后再转库存管理部经理和配置储运总部总经理签字。同时,首营品种管理员对领导已经签字的《首营品种审批表》进行计算机审批网络登记后传送至质量总部。
5.公司质量总部在对配置储运总部送报的《首营品种审批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质量审核,在确认无误后送财务总部物价室。如申报品种资料不齐,质量总部应在计算机审批网络中注明缺少内容,提供反馈信息。特殊情况下,质量总部可直接与厂方联系,提出整改意见。
6.财务总部物价室在接到质量总部审阅完毕的《首营品种审批表》后,对照该品种的新疆物价,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编制商品编码和供应商编码,下达价格通知。对无新疆物价的新品提供方便给予办理。
7.对质量总部未批准的新品,配置储运总部首营品种管理员要抓紧时间与报批人员联系,催讨有关报批材料。
8.公司首营品种计算机审批网络(在公司办公自动化网中)应对所有与首营品种有关的人员开放,便于所有经办人员及时了解申报信息和整改内容。